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9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人社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1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今年我省推荐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从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中遴选产生;“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我省入选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推荐的其它条件按人社厅函[2013]6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推荐程序。选拔推荐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根据选拔条件、程序要求,按照隶属关系(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单位推荐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选拔推荐。各设区市人社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并征求同行专家意见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根据各地、各部门推荐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后,上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申报数量。按照文件要求,2013年我省将遴选产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5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人选10名。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质量,请各设区市各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在人选推荐时要按条件严格掌握。

  四、相关待遇。凡入选“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证书,“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给予每人不高于100万元的特殊支持;根据国家年度选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规定,“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不占当年省申报指标控制数参加评审。“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由省财政每人每月发放400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1份。说明“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情况和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信息核查情况,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2、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6份,不需装饰,但需规范,相关表式见附件(均从www.hebrs.gov.cn“资料下载”中下载)

  3、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奖励、著作、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一览表用A3纸)打印,左侧装订,申报表格电子文档(用Word软件制作)一份。

  5、同时另生成数据库文件。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候选人数据包、 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国家级人选信息核查数据包。此三个数据包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请于www.zhichen.com.cn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注: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要一致。

  六、相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是开发我省人才资源,盘活人才存量,扩大人才增量的战略举措。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我省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社局、省直有关部门对推荐的申报材料要严格进行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选拨出来。

  (三)由于推荐工作时间紧迫,请务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古佳玉;联系电话:0311-88616776。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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