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201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1    浏览次数:2

黑财税〔2012〕5号

关于公布我省201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要求,现将经省民政厅初步审核,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同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201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民政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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