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4    浏览次数:4

鲁农种植字〔2014〕3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2003年以来,我省小麦良种补贴一直采取与良种密切挂钩的差价供种补贴方式,2007年起由省级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和供种价格。实施11年来,在提高良种覆盖率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小麦单产连续11年提高,2013年平均单产402.7公斤,比2003年单产336公斤,增加66.7公斤,增19.8%。优良新品种更新换代明显加快,2006年以来新审定的品种31个,2013年推广面积占到全省小麦良种补贴落实面积的87%。

  按照“简政放权、权责统一”的要求,为更好地推进小麦良种补贴工作,近期省厅与省财政厅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请示农业部、财政部同意,确定从2014年度起,继续坚持差价供种补贴方式,同时对采购方式和资金结算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一是调整采购方式。由省级统一政府采购调整为市级统一政府采购。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指导下,由各市统一组织小麦良种政府采购,通过市级采购确定供种企业和供种价格。二是调整资金结算。由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预拨到各市财政局,市级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后,由各市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分两期向供种企业预拨和结算补贴资金。

  根据小麦良种繁育生产特点,一般应在4月底前确定供种企业,以留出足够时间进行种子田的去杂保纯,确保种子质量和纯度。实行市级统一政府采购,准备环节较多,时间紧迫,各市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及早进行采购计划编制、中介机构委托、采购文件制定发布等工作。

  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我们拟定了《山东省2014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草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2014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草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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