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企业〔2012〕223号
各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桂工信企业〔2012〕223号附件: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doc
桂工信企业〔2012〕223号
各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桂工信企业〔2012〕223号附件: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