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背景
为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规范了省以下各级税务局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为进一步落实该文件,我局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了《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一条,全面规范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整个流程,包含机构职责、审理范围、审理流程、监督执行等内容。
本办法对于审理委员会主任、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等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并依托上位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历年经验对实务操作进行了细化规定。
三、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了解,目前全国范围内部分省市对省级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外公告,结合本市征管工作特点,拟对《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公告发布。
四、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