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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4

新农组人﹝2013﹞13号

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国内学术技术带头人,为自治区三农发展提供高层次骨干人才保证,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厅明电〔13〕24号)精神,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主要从已入选“天山英才工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人员中选拔产生。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2.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及自治区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4.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三、选拔数量

  全厅范围内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

  四、选拔程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民主推荐、组织确认、单位公示的程序产生推荐人选,经厅党组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上报人选进行评审,并对通过人员公示5天。

  五、报送材料

  申报人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论文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综合推荐书面报告1份,“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表” 35份(附件1,A3),“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一览表” 1份(附件2),“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3份,请于2013年4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六、其他要求

  (一)单位综合推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公示、推荐意见等情况,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二)“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使用相应的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填写打印,同时生成后缀名为“·RPU”的文件。

  软件下载地址:

  1.http://www.xj-agri.gov.cn/sites/MainSite/List_2_10814.html

  2.www.zhichen.com.cn

  (三)请同时报送推荐表、情况一览表、情况登记表(·RPU)的电子版。

  附件:1. 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表

  2. 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一览表

  3.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

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人事处

2013年3月2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人事处      2013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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