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山东省第二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7    浏览次数:2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决定遴选2014年山东省第二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现将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重点

  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项目,均可推荐,重点推荐以下企业和项目:

  1、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山东省六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指导计划》(鲁政办发[2013]37号),突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以及新特优产品的研发。

  2、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鲁政办发[2013]42号),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的技术研发。

  3、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突出企业技术中心平台作用和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吸引社会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4、支持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围绕落实“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规划,突出产业集群区域,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和区域创新平台,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攻克关键技术,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推荐报送方式和时间

  1、报送方式。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可登录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sdeic.gov.cn/)科技处子站或山东省产学研网上合作对接平台(www.sdzcyx.gov.cn),点击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和《企业相关信息表》。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单位(包括省属企业集团)对《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内容和以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规范,通过网上报送至省经信委(具体操作程序见网上申报培训材料)。

  2、报送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4月25日,逾期网络自行关闭。

  3、计划下达。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项目计划,并通过省经信委网站下达。

  三、工作要求

  1、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单位(包括省属企业集团)要高度重视项目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项目申报,加强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省经信委将把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作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和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并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争取支持。

  2、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企业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网上申报后,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及申报企业名单以PDF格式报省经信委科技处。

  联系人:王岩  谢颖

  联系电话:0531-86062000

  E-mail:kjc86062000@163.com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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