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缴纳车船税机动车因被盗抢退税操作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16-04-28    浏览次数:1

  一、已完税机动车因被盗抢退税操作流程

  (一)纳税人在机动车被盗抢锁定时间所标注日期半年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退税理由,并提供车船税完税凭证原件、加盖市车管所公章的被盗抢车辆详细信息和被盗抢信息查询单原件、“上海市公安局案件接报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复印件(建议提供)。

  (二)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之后,应先登录公安部门门户网站网上服务栏目(录入申请退税机动车号牌种类、号牌号码等信息,查询机动车简要数据)确认该车辆“被盗抢”状态。同时,通过机动车交强险平台确认该机动车退保状态。在受理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

  二、退税金额计算办法

  (一)对纳税人能提供车船税完税凭证原件、加盖市车管所公章的被盗抢车辆详细信息和被盗抢信息查询单原件、回执单复印件的,其退税金额计算期间为,自“回执单”开具日期月份至该纳税年度终了。

  (二)对纳税人不能提供回执单复印件的,其退税金额计算期间为,被盗抢信息查询单上锁定日期月份至该纳税年度终了。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