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有关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委《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等文件规定,为强化省级“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决定对2013年省级“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项目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1、2013年承担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的“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名单见附件1)。
2、其它省级投资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元)的高效设施农业园艺类项目。
2013年及以前年度省级投资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高效设施农业园艺类项目,省里不再另行发文统一组织验收和出具验收证书,由各市、县根据省里的相关规定及项目实施进度自行组织验收。
二、验收工作组织
项目验收由省农委组织,由省里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有关市、县(市)农业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向省里申请验收。省里将根据申请情况适时通知相关单位赴各地开展验收工作。第三方机构根据省里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第三方验收方案(见附件2)要求进行验收,并向省农委出具项目检查报告和资金审计报告。必要时省里将对第三方机构验收形成的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三、其它要求
1、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的项目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向省里申请验收。对逾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省里将对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后给予通报、责令整改直至终止项目实施、收回省补资金等处理。
2、第三方机构受省农委委派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差旅及食宿费用自理,不收取地方及项目单位任何费用,不得泄露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参与验收工作谋取利益。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省农委将视情通报到行业主管部门。
3、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项目实施督查,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建设资料的归档整理,对建设内容、财务收支等档案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从严把关,以便提高第三方机构验收效率。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督促项目单位限期改正,并将督查结果报送我委。
附件:验收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