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9]88号)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4]101号)精神,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以优化投资环境,保证全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陕财办综[2014]16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西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西安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西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西安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1、各执收单位必须按照清单项目、部门和内容执收,否则为乱收费。
2、当事人对清单外的收费有权拒缴,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西安市财政局:87279713
西安市物价局:86788879
3、本次项目清单公布后,新增项目或项目有变动的以财政、物价部门的文件为准。
附件:
1、《西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西安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3、《西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西安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物价局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