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奖办〔2013〕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家科技奖励办网站www.nosta.gov.cn)的要求,为了做好我省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
二、推荐条件:我省推荐国家科技奖励的成果应当符合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的要求,同时原则上曾获得过省科技奖一等奖。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条件,提出申报的奖种,并提供不超过两千字的成果简介,客观、简要地介绍成果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获得知识产权情况、推广应用情况或论文,对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或对促进相关学科的学术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以及省部级科技奖获奖情况。
四、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项推荐,请各有关单位切实把好质量关,于2013年12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科技奖励办。根据推荐项目成果的整体情况,我们将组织专家开展择优遴选工作,推荐成果确定后,通知相关单位按国家奖励办的要求正式申报。
联系电话:奖励办0591-87881150、87881206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