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棉字〔2014〕3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棉办):
去年,我省鲁北棉区遭受洪涝灾害,棉农种植收益受到严重影响,鲁西南棉区由于气候适宜,棉花产量高、效益好。2014年,棉花生产面临着棉花收储政策调整、棉农植棉积极性持续降低的新形势。为因地制宜地抓好棉花生产,促进棉花高产高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分析产销形势,因地制宜抓好棉花生产
棉花是我省集中产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是纺织工业的重要原料,因地制宜抓好棉花生产,对促进棉农增收,实现棉花产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2014年,我省棉花生产面临着不利和有利因素并存、困难和机遇同在的复杂局面。不利的因素有,一是国家临时收储政策停止执行,仅在新疆启动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放开内地棉花市场,棉花收购价格将会有所下跌;二是随着国家对粮食生产重视程度的加大,棉花生产任务加重、压力加大;三是棉花生产用工多、机械化程度低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四是当前乌克兰局势对世界经济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有利的方面为,一是随着世界经济逐步复苏,国内经济稳定发展,国内外对棉花及其制品的需求增加,而我国棉花种植面积呈减少趋势,国内棉花供大于求的形势将有所缓解;二是随着国内棉价回落,国内外棉花价差缩小,纺织企业使用国产棉的兴趣和数量将有所增加。同时,随着国家对棉花进口调控更趋科学、进口棉滑准税计算方法的调整、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有利于抑制进口棉对国内市场的过度冲击,有利于国产棉销售和抑制国内棉价过度下滑;三是国家继续实行高产创建、良种补贴、机械深松深耕、秸秆还田、土壤有机质提升、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棉花企业等各项利于棉花生产和棉花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四是通过高产创建等项目的实施,我省棉花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日趋成熟,集约化、轻简化栽培技术不断完善,耕种管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五是集中产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仍离不开棉花生产,棉花仍是当地的主导和优势作物。
各地要正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把握利用好机遇,科学判断棉花产销形势、价格走势和产业特点,准确把握今年生产形势,通过合理引导和创新工作,实现我省棉花生产和现代植棉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及时将国家政策的调整宣传到基层,让非优势区域的农民适时调整种植结构,规避市场风险;另一方面,要把有利的因素讲清楚,增强优势地区群众的植棉信心,因地制宜抓好生产,实现棉花增产增收。
今年,大家要齐心协力、科学组织、扎实工作,力争全省棉花种植面积稳定在900万亩以上,总产达到70万吨。鲁北棉区要发挥盐碱、荒碱地多和植棉效益较高的优势,结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发挥适宜植棉优势,坚定抓好棉花生产,稳定提高植棉收入,杜绝棉田荒芜的现象。鲁西南棉区要发挥光热资源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粮棉、棉蒜(瓜、菜)间套复种,实现粮棉双增产。鲁西北棉区要加快耕作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棉薯、棉瓜套种,提高旱薄地、沙碱地棉花产量和效益。
二、以高产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科技植棉
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是新时期农业部门推广新技术、示范新品种、提高实用技术到位率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进步的有效措施。近年来我省棉花高产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万亩片产量达标率逐年提高,高产典型不断涌现,适于不同棉区的配套技术逐步完善。2013年,金乡县化雨镇周花楼村十亩高产攻关核心示范田平均亩产籽棉426.4公斤,折合皮棉177公斤,创造了黄河流域棉花单产的新纪录。2014年国家继续支持棉花高产创建工作,我省新增5个示范片。各承担单位要重视高产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高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生产特点,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措施,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抓好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示范片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示范片成为科技示范的样板。
要以高产创建和财政支农等项目为抓手,切实抓好实用增产技术的推广应用,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推动山东科技植棉水平不断提高,为棉花生产插上科技的翅膀。
一是搞好分类指导,提高技术的针对性。鲁西南棉区要结合麦棉、棉蒜(瓜、菜)间套复种的特点,搞好前后配套技术的应用,提高两熟、三熟种植的整体效益。要着力解决好杂交抗虫棉种植过稀、生育期偏晚、棉花拔柴过早的问题,重点推广棉花基质育苗技术,减轻植棉的劳动强度。鲁西北棉区要根据棉田多转向旱薄地、沙碱地的实际,重点推广棉花防早衰生产技术,通过秸秆还田、培肥地力不断提高棉花生产水平。要因地制宜的搞好耕作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复种指数和土地产出率。鲁北棉区要重点推广盐碱地丰产植棉技术,促进棉花早发早熟和高产优质。要因地制宜发展棉花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推广机械化、轻简化生产技术,积极示范机采棉和棉花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实现农机农艺融合。
二是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结合国家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力争实现优良棉种全覆盖,主推品种覆盖率明显提高,品种布局进一步合理,优质种子使用比重不断增加。
三是提高地膜覆盖、营养钵(基质)育苗移栽、足墒适期播种、合理密植、科学整枝、化学调控、平衡施肥、抗旱除涝、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实用增产技术的时效性和到位率,发挥技术应有的作用。
三、认真搞好良种补贴,实现良种良法配套
今年我省棉花良种补贴继续采用现金直补棉农的方式,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文件要求,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引导农民选择省推介的适合当地生产需要的棉花品种,扩大优良品种的种植面积。要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假冒伪劣棉种进入市场,确保棉农用上优质良种。准确进行棉花种植面积统计,及时上报种植面积,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对流转土地植棉的,要搞好调研协调,防止漏报、重报,减少土地承包和承租人之间的纠纷。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深入细致地做好登记造册、面积公示和统计上报工作,确保补贴面积真实,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农民得到政策实惠,防止虚报补贴面积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要搞好跟踪指导和技术服务,实现棉花良种良法相配套,充分发挥良种补贴在促进农民种植、提高棉花单产、增加棉农收入中的作用。
四、改革棉花生产方式,发展现代植棉业
由于棉花生长发育的特点和配套生产机具研发推广滞后,传统植棉业用工多、劳动强度大、机械化程度低,已不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人工成本急剧上升的形势要求,严重制约了棉花生产的发展。要下决心改革棉花生产方式,发展现代植棉业。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专业合作组织,实现棉花生产的规模化种植、轻简化栽培、机械化生产。2014年国家进一步鼓励发展规模化生产,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组织的支持,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各地要利用好国家有关政策,结合良种推广补贴、高产创建和省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等,推动现代植棉业发展。一是发展棉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提高棉花生产规模。通过规模种植,为棉花生产管理标准化、机械化、组织化、集约化创造条件。二是主动探索棉花种植技术改革,提高棉花轻简化栽培水平。通过大力推广基质育苗技术、缓控肥施用技术、简化栽培技术,降低棉农的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三是大力推进棉花耕、种、管、病虫防控机械化,提高棉花的机械化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率,缓解棉花种植成本快速上涨的压力;搞好棉花机械化采收示范,研发与之相配套的种植技术,搞好农机农艺融合。四是鼓励棉区成立机耕(播)队、机防队、全程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机耕、机播、机械防治病虫害和生产全程服务,解除棉农的后顾之忧。五是探索订单生产、联合加工,鼓励植棉大户和合作组织参与期货交易,减少市场风险。
五、坚持抗灾夺丰收,落实棉花保险政策
近年来我省棉区自然灾害频发,每年都有大片棉田遭受不同程度的灾害,严重影响了植棉收入和棉农的积极性。各地要把防灾减灾作为稳定棉花生产、促进棉农增收的重要措施摆上议事议程。一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快改善棉田基础设施,提高排灌能力,力争做到旱能浇、涝能排。承担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生产能力提高)项目的单位,要按规划搞好项目建设,确保发挥作用。二是要注重做好抗旱除涝、雹灾、病虫防控技术的指导,提高技术应用效果。对棉花中下部棉桃霉烂,要引起重视,研究落实技术措施,减少产量损失,提高质量效益。
各地要积极做好棉花保险工作,发挥政策效用。农业政策性保险是降低农民生产风险,保障农业稳定发展的重大措施。据统计,2013年全省棉花承保面积442.4万亩,签单保费7963.2万元,理赔金额达1.69232亿元,灾区棉农确确实实得到了实惠,减少了损失。2014年各地要高度重视棉花政策性保险工作,积极宣传发动,努力扩大棉花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赔付灾项,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受灾理赔服务到位,让棉农享受到这一惠农政策。
六、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备播播种工作
目前已进入棉花备播播种的关键时期,棉区各地要把棉花生产的宣传引导和备播播种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要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科学引导农民植棉。要及早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的调剂、调运和供应工作,满足棉花生产需要,确保不误农时。要提前做好农机具检修服务工作,做好零配件和油料的储备供应。要加强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要密切结合农业部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山东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加强棉种市场管理,确保棉农用上放心农资。要及早安排高产创建等项目,落实有关试验。要继续开展好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加强技术培训,搞好技术服务。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搞好田间指导,针对去冬今春降水少、部分棉田墒情不足的情况,搞好水源调剂,协助棉农搞好整地保墒、造墒、播种等工作,保证棉花足墒下种,帮助棉农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今年部分棉种发芽率较低、质量偏差的问题,宣传动员棉农到有资质的种子经营部门购买棉种,索要购种凭证,适当增加播种量,足墒适期播种,力争实现一播全苗,为夺取棉花全年丰收打好基础。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