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商务办电商字﹝2014﹞21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全面提高电子商务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商务部开发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于全国电子商务工作会议期间正式开通运行。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通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指定一名同志担任系统应用工作联络员,负责操作系统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及管理服务等工作。系统应用工作联络员可由电子商务工作统计员兼任,如需调整改动,请于3月7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反馈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二、请尽快登陆系统(http:// dzsw.mofcom.gov.cn),核对本地区企业用户信息,重点核对企业联系方式中的移动电话信息,以确保企业用户及时接收工作联络短信。
三、按照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统一部署,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2013年数据报送工作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开始。届时请组织本地区电子商务企业登陆系统填报2013年报表(其中,新增的典型企业需补填2012年报表),并做好统计数据审核把关。
联系人: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范超群
电 话:0791-86246515 13870863708
传 真: 0791-86246514
邮 箱:swtxxc@jxdoftec.gov.cn
附件:关于开通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的通知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