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企业专利“扫零”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6    浏览次数: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创造能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专利化和产权化,我局决定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企业专利“扫零”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湖北省企业专利“扫零”工程工作将按照《2011年度湖北省企业专利“扫零”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各市州应高度重视“扫零”工程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2011年度湖北省企业专利“扫零”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地方产业振兴规划和本地区经济发展特点,选择年度试点企业,确定量化的工作目标,并认真制定本地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市州应将本地“扫零”工程工作方案、责任人和联系人以及试点企业名单,于810日前报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湖北省企业专利“扫零”工程工作方案

     

 

联系人:协调管理处  余嵩  雷瑜

  话:027-87168520

 

一一年七月十八

 

主题词:专利  扫零  通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1718日印发

normal align=right>共印:25

 

附件

normal align=center>2011年湖北省企业专利“扫零”工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创造能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专利化和产权化,我局决定在全省继续推进湖北省企业专利“扫零”工程(以下简称“扫零工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

通过“扫零工程”的实施,推进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使更多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得到专利化和产权化,提高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的数量及质量,增强我省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与管理能力。

二、组织领导

“扫零工程”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领导和部署,省市两级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协调、管理,共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对象

以各地“零专利”企业为工作对象。各地应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及产业特点,选择确定若干具有代表性的“零专利”企业列为“扫零工程”年度试点企业。

各地年度试点企业的数量在20家左右。

四、工作内容

1、帮助和支持试点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的专利化、产权化。各地知识产权局要深入企业当中,宣传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意义,帮助企业分析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的专利化、产权化提供帮助和支持。

2、设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各地可组织有关知识产权专家、专利代理人与企业开展“一对一”的支援服务,帮助企业建立或健全知识产权相关制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并形成长效机制。

3、组织对试点企业开展相关知识产权培训。工程启动后,各地应针对试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可由各地结合实际予以确定,力求取得实效。

五、工作目标

1、试点企业当年全部申请了专利。

2、当地试点企业的年度专利申请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比例分别达到20%50%以上。

3、试点企业全部建立了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

4、试点企业至少一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接受过专利实务培训。

六、实施步骤

1部署准备阶段(7月份):各市州局按本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本地的经济或产业特色,选择年度试点企业,确定量化的工作目标,形成本地“扫零工程”的工作方案,并附工作对象名单,报省局协调管理处。

2、启动实施阶段(8月至11月):8月至11月为“扫零工程”集中实施阶段,各地要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3、总结检查阶段(12月):各地要对照工作目标和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本年度“扫零工程”总结,于nth="12" Day="1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1215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局协调管理处。省局将对各地扫零工程”进行年度检查

4、跨年度考核:省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对各地上年度扫零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七、检查考核内容

(一)年度检查内容:为取得工作实效,省局将按照本方案第四条的工作目标,对各地扫零工程”进行年度检查

(二)跨年度考核内容:

1、当地企业专利申请量、申请专利的企业数量分别与上年度相比增长情况;

2、试点企业专利授权情况;

3、本地没有出现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八、经费安排

    省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工作方案,安排年度“扫零工程”启动资金,并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市州给予重点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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