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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组建第十批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8    浏览次数:3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加快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计字〔2014〕155号)、各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及2014年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并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现同意将“广西电网设备监测及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7 个申报组建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入第十批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名单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一、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要以《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为依据,建立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运行机制,明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目标和方向、主要任务、组建经费预算等组建方案内容(组建期为2014年12月-2016年12月)。请各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申报材料及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建设任务书》(提纲见附件)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厅相应各分管业务处。

  二、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期满后由我厅组织专家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建设任务书》进行验收,对达到要求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认定并授牌匾。

  三、在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过程中,各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并给予积极支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发挥主管部门作用,指导组建工作,并及时向我厅报告组建情况。

  四、各相关依托单位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过程中,严格按照《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建设任务书》要求,保证人、财、物的合理分配与使用,在着力提高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化、产业化能力的同时,注意提高开放服务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努力发挥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为广西科技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同意组建第十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2.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建设任务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12日

相关下载:

桂科计字〔2014〕255号 关于同意组建第十批自治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pdf

附件1 同意组建第十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doc

附件2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建设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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