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四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工信委共同提出的广西地方标准《卷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现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请将意见于2014年12月10日前,以E-mail或传真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徐 强
电 话:0771-5300636
传 真:0771-5303210
E-mail:gxjbzhc@gxqts.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
1、《卷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等2项广西地方标准意见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