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连云港、盐城市林业局,有关单位:
第一届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果茶花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专家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规定,将进行换届改选。为使新一届果茶花鉴定专业委员会组成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加强对全省果茶花品种选育与推广的指导力度,决定调整果茶花品种鉴定专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现就推荐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果茶花鉴定专业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由全省相关科研教学、技术推广单位、生产企业推荐产生。科研教学单位专家必须是直接从事果茶花科研、育种、教学工作的人员;技术推广单位、生产企业专家必须是从事果茶花技术推广、生产和经营工作,熟悉果茶花栽培和植保等技术的人员;管理单位专家必须是直接从事果茶花生产管理工作,熟悉果茶花科研育种、生产技术的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果茶花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心从事品种鉴定工作,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在果茶花育种与栽培领域有较高造诣。
(二)熟悉品种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在科研教学、行业管理、品种推广与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坚持原则,做到科学、公平、公正。
(三)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应作物科研教学、行业管理、技术推广与生产经营工作5年以上,熟悉果茶花品种的特征特性,具有判定相关作物品种产量、品质、抗性等专业技术水平。科研与教学单位专家须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生产企业专家的专业技术资格可适当放宽。
(四)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较充足的时间参加省果茶花品种鉴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专家推荐范围和条件,按照果茶花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研究推荐专家人选。科研教学部门推荐的专家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科)审核,推广部门、生产企业专家经所在市农委审核后报省农委园艺处。分配名额未明确到具体业务部门的专家,由所在市农委(林业局)归口主管部门研究推荐。
(二)请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认真填写《果茶花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各市推荐的专家,由各市农委负责报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及省属单位可直接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附件:果茶花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