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2012年10月联合印发的《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29号)精神,经全国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科技管理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名单见附件1)、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80名(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58881772、58881783
传真:(010)58881766
电子邮件:zts_kpc@most.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司人才与科普处,邮政编码:100862
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010)84233475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1.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