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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来宾市兴宾等11个农业科技园区为首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8    浏览次数:3

各市科技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引领、资源积聚、技术集成、创业服务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区农业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支撑我区农业现代化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转发科技厅关于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02号)的精神,经各地组织申报、推荐和专家评审评估、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协调指导小组审查认定,科技厅决定,批准来宾市兴宾等11个农业科技园区为首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名单见附件),建设期为三年。

  请有关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园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进一步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落实园区管理主体、建设单位和建设资金,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孵化基地、促进农民增收的科技创业服务基地、培育现代农业企业的产业发展基地、农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人才培养引进示范基地、体制机制创新的科学发展试验基地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综合创新示范基地。

  请首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转发科技厅关于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的要求,修改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报送科技厅。科技厅将与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相应的设区市科技局、建设单位签订园区建设任务书。

  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邮编:53002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李思源,0771—2618750

  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苏展,0771—5880305

  附件:首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17日

相关下载:

桂科农字〔2014〕144号 关于批准来宾市兴宾等11个农业科技园区为首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PDF

附件:首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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