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首个专利申请和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企事业单位首个专利申请的通知》(津知发管字[2011]16号),便于首个专利申请资助申领工作的开展,现将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和专利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申领首个专利申请资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月13日
二、受理部门:
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218房间)
三、办理要求:
由代理机构提供代理服务的企业申领资助的,须在其代理机构的统一组织下集中办理;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资助领取手续的,须提供企业出具的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及领取首个专利申请资助的授权委托书。未经代理机构服务的企业到市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处直接提交申领材料。
四、办理程序:
1.服务资助申领提交材料:
(1)《首个专利申请代理服务资助申领书》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2)《首个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拨付申请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3)代理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4)《委托书》原件1份;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首个专利申请资助申领提交材料:
(1)相关企业的《企事业单位首个专利申请资助申领书》各1份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每个企业一个文档以该企业合理缩写命名。
(2)首个专利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1份;
(3)相关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4)《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机构领取资金;未经代理公司服务的企业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
(5)收费单据复印件。
3.领取资助:
审查材料合格后,按通知领取资助资金。
六、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本通知相关内容。
附件:
1.企事业单位首个专利申请资助申领书 |
2.首个专利申请代理服务资助申领书 |
3.首个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拨付申请表 |
4.委托书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陈渝 吴强
电 话:23039856 邮箱:tjipocy@163.com
地 址:华苑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F 218房间
邮 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