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10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

  2009年以来,在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努力下,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制度,相关统计结果进入重庆统计年鉴,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了决策依据。此项统计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并获得2011年度重庆市社会统计工作二等奖。

  为更好反映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研发、技术引进、专利产品出口以及被许可生产专利产品的情况,我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统计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指标进行了修改补充。一是在专利产品产值科目下细分自主研发专利产品产值、技术引进专利产品产值,并补充出口专利产品产值。二是在专利产品销售收入科目下细分自主研发专利产品销售收入、技术引进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并补充出口专利产品销售收入。三是新增被许可的有效专利量、被许可生产的专利产品产值、被许可生产的专利产品销售收入3个统计指标。四是对上述各项统计指标进行了详细解释,明确了具体内涵。五是为了与全市经济统计工作同步,将企业向当地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报送统计报表的时间调整为2012年2月15日前;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统计报表的时间调整为2012年2月28日前。

  为做好201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要高度重视,将此统计工作纳入全年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周密组织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人具体抓落实。

  二、  要认真做好培训解释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要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等渠道,认真做好培训工作;也可通过走访企业、上门调查等形式,切实抓好统计调查工作;要设立专门电话,安排专人,接受企业咨询,做好统计指标的解释工作,确保统计结果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三、要严把统计质量关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要加强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建立企业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和填表人三级质量控制责任制;要对企业调查表填写、报送、数据录入、审核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质量控制;要对统计工作和填报质量进行认真评估,确保统计工作质量。

  四、要按时报送统计报表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应于2012年2月28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统计报表的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

  五、咨询联系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与市知识产权局联系。

  联系人: 胡尊爽  马改弟

  联系电话: 67521202、67531485、67613712(传真)

  邮箱:socialhu@yahoo.cn

  二Ο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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