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开始,我省将从录用条件、录用程序和劳动报酬等方面,对全省实施农家书屋工程中优先安排残疾人担任管理员。对管理员在农家书屋旁边进行的经营活动,办理经营许可证并减免税费。
近日,省残联、省新闻出版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家书屋工程中优先安排残疾人担任管理员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2012年开始,全省各地尚未安排农家书屋管理员的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担任管理员,已经安排的,以后根据情况逐步调整。为确保农家书屋稳定运行,各级残联要对录用的残疾人管理员,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助,录用农家书屋管理员,应按照“村民小组推荐、村委会择优选拔、全村公示、乡镇政府审批”的程序,选择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新闻出版部门农家书屋管理员录用条件且家庭比较困难的残疾人担任。(科技鑫报 记者吴永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