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6    浏览次数:3

关于建立我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http://www.lninfo.gov.cn

 

各市及绥中县、昌图县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现建立我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在全省开展各类专业性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科技项目评估、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成果鉴定(评价)。

  一、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政府机关、行业管理等部门的科技专家。

  二、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三、有关要求

  采取专家个人网上填报的方式。

  申报步骤:

  1、各单位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向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所索取账号和密码,登录“辽宁省科技专家信息管理系统”(http://epm.lninfo.gov.cn/),维护单位信息。

  2、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辽宁省科技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即完成网上填报。

  3、单位管理员负责审核本单位专家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入库。

  4、开网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信息填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所

  董  涛、曹  严  024-23944137

  吕  金          024-23936930-805

  网络技术咨询

  涂  强  024-23938576-815

  辽宁省科技厅成果处

  盛  利  024-23983422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4月25日

  本文引用:http://www.lninfo.gov.cn/kjzx/show.php?itemid=43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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