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财〔2013〕270号
委属有关单位、各市、县农委(有关市县畜牧水产局、菜办):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意见》(农办财〔2013〕70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皖农财〔2013〕229号)要求,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拟于2013年11月开展安徽省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组织
省农委、省财政厅负责考核验收的组织领导工作。考核验收组由省农委、省财政厅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
二、考核验收对象
安徽省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上报农业部备案的187个项目。其中:蔬菜37个、水果8个、畜产品118个、水产品24个。
三、考核验收程序
以省农委、省财政厅《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为考核依据,以“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管理考核表、“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技术考核表为打分基础,进行现场考评。先由项目承担和组织实施单位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由县农业(畜牧、渔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农业(畜牧、渔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考评初验,初验合格后,向省农委提出项目考核验收申请,省农委、省财政厅组织考核验收。
(一)市级考评初验
1.初验内容。一是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情况。三是资金整合使用情况。四是项目管理情况。五是有无违纪违规行为。
2.初验程序。初验组由3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农业技术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初验分四个步骤:听取汇报、现场查验、专家赋分、汇总结果。初验结束后,由专家组签署初验意见。
3.验收申请。10月31日前,将附有初验意见(包括管理及技术考核表)的验收申请报告一式3份上报省农委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报电子版)。
(二)省级考核验收
省农委接到申请后,会同省财政厅组织10个考核评审组,其中:种植业2个、畜牧业6个、渔业2个。考评组由省财政厅农业处、委财务处、委合作经济指导处、各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到现场进行项目考核验收。重点对申报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打分考评。
1.验收资料。项目单位须准备规范、真实、完整的实施方案、生产技术规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会计凭证(复印件)、产品检测报告、项目总结及相关材料等,一式3份装订成册。
2.验收人员。每组由3-5名从事相关产业的技术、管理、财务等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
3.验收程序。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考评。
4.验收报告。验收完毕,形成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存在问题、验收结论、考核建议等内容的书面验收报告。
四、公示兑付
省级验收合格后,省农委、省财政厅按相关程序将项目实施单位得分高低顺序(企业单列)在安徽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拨付资金(按行业考核,得分靠后的不予补助)。县财政收到资金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五、有关要求
委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都要高度重视今年“菜篮子”产品项目验收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确保项目验收工作按时完成,财政扶持补助资金及早拨付到位,实现推进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附件:1.安徽省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验收(初验)意见表
2.安徽省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考核验收单位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10月17日
皖农财〔2013〕27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