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旅游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省旅游协会,各相关旅游院校、研究机构: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旅办发〔2013〕73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国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和2013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培养一支旅游业高层次领军青年专家队伍,国家旅游局决定实施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现就我省开展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人选从我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涉旅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中选拔产生。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旅游事业,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钻研精神;
2.从事旅游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教育教学或相关管理的专业人员;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满3年;
4.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旅游相关研究论文,或在国内外公开出版过旅游相关研究著作;
5.截至推荐当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有关要求
1.推荐人选须填写《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申报书》(可从中国旅游网下载)一式三份。
2.有关单位(部门)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的申报书和照片发送至邮箱:xiongmingzhong@scta.gov.cn。
3.推荐人选截止时间:2013年6月14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川省旅游局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