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定在全省开展第二次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4年第二次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并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
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各市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监督抽查的规定,做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要积极协调受检单位配合抽检,确保监督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凡拒绝抽检的受检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要客观公正,保证质量
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质检机构要严格按照《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将监督抽查检测任务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科学、公正地做好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要在结果确认后第一时间报送省农业厅和被抽查地农业部门。
三、要及时跟进,依法查处
各市收到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后,要立即书面通知被抽查人。凡在监督抽查过程中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要依法移交。
工作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联系。
联系人:张平
电话:0531-67866093
附件:2014年第二次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