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自治区工信委会同有关单位对广西贵港甘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进行了认定。经严格审查,拟对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附后)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为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认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依法审批、公开透明、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的工作原则,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要求,现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gxgxw.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5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署名报告自治区工信委节能处(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邮编530022,电话8095260)。
特此公告。
2015年4月22日
贵港市:
1.广西贵港甘化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联产)
2.广西贵港金田糖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
3.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西江制糖有限公司(热电联产)
4.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蔗渣造纸)
5.广西洁宝金田纸业有限公司(蔗渣造纸)
6.广西贵港市恒运通中纤板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
7.广西金田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
8.贵港市恒源木业有限公司(刨花板)
9.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
10.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余热发电)
11.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余热发电)
12.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余热发电)
13.广西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发电)
桂林市:
1.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