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下达2013年省对市、县(市、区)奖励经费

发布日期:2014-04-11    浏览次数:1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财政科学发展机制意见的通知》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省对市、县(区)奖励资金的通知》精神,近日,省财政按照各地主体税种(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收入增幅和增量,测算下达2013年度省对市、县(市、区)奖励经费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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