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示第二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对象名单和房源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2    浏览次数:2

  福州市公务员局,省直(中直)及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函〔2010〕84号)和《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将我省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列入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对象的函》(闽人函〔2011〕107号)文件精神,经申请、受理、核查、评分、复核、复议等程序,张易宁等377人符合本次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购条件。现将第二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对象名单及评分情况、房源情况在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网站(www.fjjghq.gov.cn)和销售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由于在榕有关高校均有新旧两个校区,旧校区都位于福州五城区内,新旧校区同时运营,为此,有关高校符合条件的申购者参照第一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做法,列入销售对象范畴。根据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有关规定,同时申购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福州大学城教师限价商品住房的,只能购置一处住房。我们已启动核对程序,剔除了重复购房名单,也欢迎大家共同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5月31日前反馈。

  (一)监督电话:

  1、0591-87846080 (省监察厅派驻省公务员局监察室)

  2、0591-87839707 (省监察厅派驻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

  管理局监察室)

  (二)咨询电话:

  1、0591-87307327陈燕(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2、0591-87275407高晓锦(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3、0591-83305521 江爱平(福建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1.《第二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对象名单》

  2.《第二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房源情况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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