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部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4    浏览次数:2

皖农科函〔2013〕812号

  各市及直管县农委、团委:

  根据团省委、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青联〔2011〕43号)和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13〕153号)要求,2013年继续对省部级合作社负责人和农村创业青年,开展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培训由省农委和团省委共同组织,合肥市农委和宿州市农委承担监督管理,安徽农业大学和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两个部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承担培训具体实施工作。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市场准入政策和产品营销、创业理念和技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农业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种植、养殖、加工专业知识(具体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以教员主讲、学员自讲互动、现场指导交流为主,采取理论培训、模拟训练、参观考察、市场调研、岗位实习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共14天,其中集中理论培训7天、市场考察1天、岗位实习和指导服务6天。岗位实习和指导服务由安徽农业大学和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教师和专家到学员所在地进行。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三、参训学员要求

  (一)学员条件:思想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省部级合作社负责人除外);具有较强创业意愿和创业基础;享受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的青年;安徽省青年创业者协会会员;正在创业或有意愿创业的大学生村官。

  (二)培训名额分配:培训总人数220名,其中部省级合作社负责人50人、农村创业青年15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

  (二)培训地点:安徽农业大学负责培训合肥、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广德、宿松等地学员,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11月4日下午到合肥市霍山路大学生公寓旁名园大酒店报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训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等地学员,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11月5日下午到宿州市运粮河路与浍水路交口(运粮河路69号)禾香园宾馆报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工作。团委和农委要建立分工负责制,团委主要负责宣传发动,按照青年农民创业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培训学员的创业扶持;农业部门主要负责配合培训基地开展对培训学员相关技术服务、业务指导,强化各项惠农政策对培训学员支持和政策落实。合肥市农委和宿州市农委负责培训监督管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检查,做好培训的验收总结工作。

  (二)各市、县团委与农委根据分配名额和学员条件,采取自愿报名,村镇推荐、择优选拔,组织遴选学员参加培训,各市要从中选定一名带队人员。参训学员回执表(附件3)于10月31日前报省农委科教处。

  (三)培训经费由阳光工程项目经费安排,不收取培训学员费用。培训学员赴培训学校的往返交通费,凭当日公共汽车票或火车硬座票由安徽农业大学和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予以报销。学员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省农委联系人:程晓冬  电话:0551-62630955

  电子邮箱:cxdkjc@163.com

  团省委联系人:王小霞  电话:0551-65225527

  附件:1.农业创业培训课程安排表

  2.各市及直管县参加培训学员名额

  3.参训学员回执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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