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
根据内人社函[2012]176号“关于表彰2009至2011年度全区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功评选的通知”精神,经民主推荐,层层审核,我厅拟推荐内蒙古农牧业经营管理站为“2009至2011年度全区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内蒙古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副调研员包领兄同志为:“2009至2011年度全区信访系统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如有问题请于2013年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公示期:2013年1月13日至2013年1月17日
联系电话:0471-665206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附简要事迹材料:
单位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经营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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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级别 |
厅属二级参公单位 |
职工人数 |
40 |
给予奖励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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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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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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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意识 按厅党组要求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长各司其职。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有访不接,接而不查,查而无果的进行责任追究。对重点信访事项,一把手亲自批办或接待;重点时期分管领导坚持带班值班,保证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广泛宣传,使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深入人心 一是送法下乡。印刷“两法”3万多册,发放到各旗县经管干部和村干部手中;二是由两名副站长多次在内蒙古电视台《百姓热线》等栏目,内蒙古电台《农牧民之友》等栏目进行专题讲座,让农民知道自己的权力如何保护;三是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尊重农民的选择,发挥引导作用。 三、搞好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干部执法水平 三年来按照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盟市旗县三级《农村土地承包法》培训班136期,4100人次;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培训班68期,1690人次。为全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制定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2009年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要求,由我站起草自治区人大第九次会议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2011年2月由我站起草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承包纠纷重点问题的意见》。 五、执法检查,使土地承包政策落到了实处。 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开展了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09年3至6月对全区23项惠农惠牧资金及土地承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10年3月20日至4月30日组织开展了全区性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使土地承包政策落到了实处。 六、调处纠纷,推进农村仲裁体系建设 2006年我们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目前全区有36个旗县成立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人数为550名。 2011年度全区仲裁机构受理土地承包纠纷2988件,调处2717件,调处结案率达90.93%以上,同比增长5.8%。因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人数逐渐减少,2011年比2010年下降35.7%。由于成绩突出2010年、2011年度喀喇沁旗等4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集体,包领兄等13名同志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先进个人。 七、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信访工作 一是配合党委信访局接访:参与了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呼和浩特玉泉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有关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的接访;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外出督办案件。按自治区有关领导的批示,随自治区纠风办、发改委、党委信访局等部门到莫旗、鄂伦春旗、乌兰浩特市、固阳县督办农民反映强烈的土地承包案件;三是处理党委信访局和信访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各地信访复核案件,累计办结50多件次;四是按党委政府要求每年“两会”期间进京接访,圆满的完成了既定任务。 |
姓 名 |
包领兄 |
性别 |
女 |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 身免冠彩色照片) |
出生年月 |
1959年12月 |
民 族 |
蒙古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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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程度 |
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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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1980年7月 |
身 份证 号 |
15010219591214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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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职务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副调研员 (2011年9月任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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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奖励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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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何种奖励 |
2009年年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荣获自治区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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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1980年7月至1996年3月在内蒙古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工作。任负担办科员;(兼职信访干部) 1996年3月至2006年3月在内蒙古畜牧业经营管理站工作。 任负担和草牧场承包科科长;(兼职信访干部) 2006年3月至2011年9月在内蒙古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工作。 任土地承包合同科科长。(兼职信访干部) 2011年9月至目前在内蒙古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工作。 任副调研员(专职信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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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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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岗敬业,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 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的执行党中央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具有为信访事业勤奋工作、艰苦奋斗、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具有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高贵品质。她以责任心为基础,以事业心为前提,以爱岗敬业和实干精神为动力,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应有的实绩,受到了本站干部职工的认可,连续多年年终考核为优秀。 二、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她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时刻作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一切以工作为重,以大局为重,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与同事们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与站各科室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各项任务。在工作中,她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始终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〇〇三年《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来,她先后五次参加农业部经管司举办的培训班,不仅学习《土地承包法》等法规,还学习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合同法》、《继承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她的办公桌上,备有《土地承包法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若干规定》等书籍。在实践中她学以致用,先后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农业系统举办的培训班授课,并对自治区发生的土地承包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培训人数达300多人次,努力使自己成为熟悉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农村土地纠纷的行家里手。 三、积极探索,推动仲裁工作健康发展 目前全区已有36个旗县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自仲裁工作开展以来,包她带领全科同志,完成了仲裁试点的申报、验收、总结以及报表的报送工作。并通过网络将参加培训班所学培训内容提供给仲裁机构,与基层的同志们探讨学习经验。三年来应电台《绿野之声》《行风热线》之约,解答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政策法规及执点难点问题,为广大农民和基层土地承包工作者排忧解难,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四、熟悉政策,参与接待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她担任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科科长6年,承担和参与了大量的与土地承包纠纷相关的工作:一是参与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二是参加了全区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执法检查、全区23项惠农惠牧资金及土地承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全区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并完成了从检查提纲到最终报告的起草;三是按自治区有关领导的批示,随自治区相关部门深入到莫旗尼尔基水库、鄂伦春旗、乌兰浩特市、固阳县督办农民反映强烈的土地承包征地补偿款分配案件;四是按党委信访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接访和复核案件,近几年本站承担的50多件次复核案件80%以上由她办结。 六、履行职责,出色地完成涉农纠纷调解任务 在解决涉农纠纷中,她耐心倾听意见,认真分析每个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分析给农民听,积极地帮助解决。自二轮延包工作开展以来,由她参与接待处理的农牧民信访案件达480多起,使大量的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得到化解,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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