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评选办法(2011修订)》(以下简称“省专利奖评选办法”),现就2014年度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以下简称“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必须是列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培育工程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直有关部门重点培育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格式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数据和情况,并按照“省专利奖评选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经各推荐部门审核同意后,务于2014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份及电子件报我局协调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组织推荐
列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培育工程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推荐项目数不超过本市列入省优势企事业培育单位数量的1/5;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重点培育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定州、辛集市推荐项目数不超过1项。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县级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推荐1项本地重点培育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省专利奖评选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省专利奖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及筛选推荐工作。在确保项目申报质量的基础上,要优先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专利项目。省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我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联 系 人:刘盛国
联系电话:0311-85692807
电子邮箱:hbipoL@126.com
附件: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申报书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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