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30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和《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安排,近期拟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中期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5月4日至5月15日期间。各督查组赴各地督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组与被督查设区市衔接。

  二、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设区市、县(市、区)落实《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赣商运字[2014]12号)情况,重点督查对排查摸底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及整治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三、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听取设区市各有关部门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现场。每个设区市重点督查1-2个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并抽查2-3个加油站。

  四、督查分工

  本次督查将分为4个督查组,分别由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组长单位须派1名处室负责人担任组长,并负责安排本组督查车辆。其他单位各指派1名业务人员参加督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督查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

  组 长: 省商务厅

  成 员: 省公安厅1人

  省国土资源厅1人

  第二组 督查宜春市、萍乡市、新余市

  组 长: 省工商局

  成 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人

  省商务厅1人

  第三组 督查鹰潭市、上饶市、抚州市。

  组 长: 省安监局

  成 员: 省质监局1人

  省商务厅1人

  第四组 督查赣州市、吉安市。

  组 长: 省交通运输厅

  成 员: 省环保厅1人

  省商务厅1人

  五、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督查组要认真听取有关汇报,查阅有关材料,深入现场实地督查,并认真填写专项整治督查表(见附表)。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馈督查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并于督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汇总(含各组督查情况小结、各地汇报材料及专项整治督查表)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就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报省市场监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联 系 人: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付军明

  联系电话:0791-86246680

  传真电话:0791-86246684

  邮   箱:jxswt@163.com

  江西省商务厅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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