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信委:关于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1

渝办发〔2012〕16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工信部规〔2011〕434号)要求,我市将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下简称“万户成长工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万户成长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实施“万户成长工程”,选择一批成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集中力量支持其加快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市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万户成长工程”,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实施,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企业成长环境,构建中小企业成长支撑体系,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立足点,以创新、创造为动力,着力培育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社会贡献突出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逐步完善健全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2.重点扶持。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竞争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3.政府服务。坚持市、区县(自治县)联动,整合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行政资源,为实施“万户成长工程”营造良好环境。

  (三)目标任务。

  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扶持,重点助推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1万户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推进其做大、做优、做强,形成结构合理、管理先进、创新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群体。到“十二五”末,全市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总数达到2万户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达到1万户以上,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达到5000户以上),产业集聚度达到80%以上,年营业收入总计达到2.5万亿元以上,新增就业人数突破100万人,成为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重要保障,带动中小微型企业全面发展。

  三、主要措施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中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近3年连续增长30%以上的中小企业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给予重点支持。

  (一)财政支持。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的结构调整、技改研发、节能减排、扩大就业等,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水平。市级新型工业化资金、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等各类涉及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要向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倾斜。区县级财政扶持资金也应给予相应支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重点推荐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申报国家有关专项资金。

  (二)金融支持。对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金融机构应优先进行信用评级、提供资金支持;优先支持其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和项目质押方式融资,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融资租赁等业务;优先向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推荐成长型中小企业,有计划地组织推介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通过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方式直接融资。

  (三)技术支持。加快推进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引导其更多、更快地进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等领域。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发机构,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和实施专利,做好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信息资源库,为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提供所需的采购、销售、融资、人才、技术、项目等各种信息服务。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将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分类统计纳入日常工作。

  (四)市场支持。鼓励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借助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渝洽会等平台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优先安排其参加国内外的国际性、区域性具有影响力的展览展销会、贸易洽谈会等经贸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以及相关名牌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人才支持。充分发挥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市级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1000名以上企业高层管理者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1万名以上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各项知识更新、提高能力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市与区县(自治县)联动的形式,组织10万名以上企业技术工人参加提高操作水平和技术等级的岗位技能培训。优先向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提供订单培训,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职工队伍素质。

  (六)用地支持。全市各类工业园区要优先吸纳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入驻,加大都市工业园(楼宇)、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度,高效配置各类资源,为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各区县(自治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地指标满足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用地需求。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协调机制。

  建立完善重庆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商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投资和创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和“万户成长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万户成长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按照“万户成长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工作目标,作好分解落实,建立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为促进其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督查措施。

  将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的培育与扶持工作作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并对“万户成长工程”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万户成长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万户成长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5年按营业收入统计的企业目标数量(个)

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目标数量(个)

2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上

全  市

20000

10000

5000

10000

万州区

1300

600

300

700

涪陵区

1100

500

250

600

渝中区

600

400

300

300

大渡口区

300

130

100

200

江北区

600

400

300

300

沙坪坝区

600

400

300

400

九龙坡区

1000

600

300

500

南岸区

1000

500

300

500

北碚区

800

400

250

200

渝北区

1200

600

400

600

巴南区

800

400

250

400

黔江区

300

100

60

200

长寿区

500

240

120

200

江津区

1000

600

250

500

合川区

1000

550

250

500

永川区

1100

550

250

500

南川区

300

130

60

200

綦江区

800

400

100

300

大足区

800

500

100

300

潼南县

230

140

50

150

铜梁县

700

300

80

300

荣昌县

700

360

100

300

璧山县

700

300

170

300

梁平县

250

80

30

200

城口县

40

20

10

30

丰都县

250

80

30

150

垫江县

300

80

30

150

武隆县

80

40

20

50

忠  县

250

100

60

150

开  县

280

100

30

150

云阳县

150

50

20

100

奉节县

170

50

20

120

巫山县

100

30

10

50

巫溪县

80

20

10

50

石柱县

200

70

30

150

秀山县

200

80

30

100

酉阳县

100

50

20

50

彭水县

120

50

1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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