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9    浏览次数:1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368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仍按照《关于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规定执行。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要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规范的印制表格,必须本人填写、签字。

  填写要求:(1)首页封面上单位栏必须写单位全称,所写单位必须与“审查及呈报意见”里“单位意见”栏所盖公章完全一致。

  (2)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不填写个人承诺语的材料一律不受理)。

  (3)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必须有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单位盖章。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A4纸型,原件)。

  填写要求:(1)“工作单位”栏所写单位必须与“单位审核意见”栏所盖公章完全一致,与《评审表》封面单位栏所写完全一致。

  (2)所在单位须在《评审简表》的单位审核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必须有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单位盖章。

  3、《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论文、著作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资历、能力、水平的材料原件。

  5、申报工程师的人员需提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申报初级职称不需要)。

  6、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申报初级职称不需要)。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8、“六公开监督卡”1份。

  9、破格评审的,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注明破格条件,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上报。

  10、整理要求:各单位在报送材料前,请将所有申报人员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3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2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有效的成绩合格证、放宽职称外语成绩审核表、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免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等材料,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生成)的顺序整理好,以备报材料时首先审核。

  11、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单位注册及申报路径成功后,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或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登录,进行填报。

  12、每个呈报单位对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的申报材料要分开装箱,用黑色粗记号笔分开编号。编号规则为本呈报单位内工程师从G001开始,助理工程师从Z001开始,直至最后一名。编号位置在档案袋右上角和底部。为方便全省编号,电子材料在纸面材料报送前一天一次性上报。花名册电子版发至邮箱renshichu505@126.com,不接受U盘拷贝。电子版材料、花名册、材料编号和装箱四者顺序务必一致。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按照工作部署,接收材料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30日。

  材料报送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41号201房间。联系电话:0531—86938870。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0531--55583179,86162904。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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