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办建函〔2013〕472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4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双方合作,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由我厅、合肥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联合主办、合肥市商务局等单位承办的“2013中国(合肥)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将于2013年12月中旬在合肥举行。为充分发挥本次产销对接会的平台作用,经研究决定,根据自愿原则,请有关市商务局组团参加“2013中国(合肥)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3年12月13-15日在安徽国际会展中心A区。
二、参加人员
1.采购商:从事或涉及农产品经营的大型超市、经销企业的代表。
2.供应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代表。
三、有关要求
1.请有关市商务局积极动员,组织相关企业组团参加本次产销对接会,11月20日前将组团和参加活动的信息报送合肥市商务局、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11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合肥市商务局、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2.本次产销对接会原则上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合肥市商务局 刘 琼 0551-63538370(传真)、13855100126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王文孙 0551-63540132、陈俊海 0551-63540080,传真 0551-63540177
特此通知
附件:2013中国(合肥)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总体方案
安徽省商务厅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