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1    浏览次数:1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和《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启动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紧紧围绕我省优势农业主导产业,以促进创新链完善和产业链延伸为目标,坚持产学研结合和项目人才基地一体化,突出重大成果转化与集成示范,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对产业发展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有效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

  2014年度根据中央和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预算指标,统筹安排项目,采取无偿资助和市场化运作两种方式,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

  (一)市场化运作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创业投资公司具体运作。重点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开发。每个项目资助额度200-300万元,不超过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的50%。项目期满的次年底,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还本付息。项目申报单位在获得立项支持时,须由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

  (二)无偿资助方式。重点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的熟化和转化。每个项目资助额度30-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或成立、续存时间2年以上(2012年7月1日前注册或成立)的企业或科研院所、高校。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资金不小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经营业绩良好,产权清晰,财务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二)申报单位应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农业科技开发业绩和持续创新意识。

  (三)申报单位应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四)联合申报必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五)项目符合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六)项目技术水平高,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有较大的应用潜力或良好的市场开发前景,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七)项目须具有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八)项目符合本年度支持重点,优先支持农业各类科技攻关计划所形成的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九)优先支持国家和省人才计划中的种业杰出人才,或者在科研创新一线的科技特派员、中青年人才参与或主持实施的项目。

  (十)优先支持能够带动区或经济发展或行业产业升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开发;优先支持产学研用金合作的项目,鼓励科研单位、高校的成果以技术入股、科技创业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

  (十一)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承担的项目。

  (十二)有在研国家或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省级以下科研单位,不得申请新上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和相关附件。

  2、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采用A4纸打印,并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是:封面、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同时,在书脊上部注明申请项目的名称、下部注明推荐单位的名称。

  3、纸质申请材料一式6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4份,并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

  (三)申报程序

  本年度实行不限项申报。各市、省直管县科技、财政部门联合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省直单位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查并推荐上报;省属或部属农业高校、科研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上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撰写、装订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填写《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正式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参加评审,申报材料不退回。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李宗新 段忠岭0531-66777231/7079

  省财政厅农业处:    陈曦 0531-82669884

  (五)材料报送地址

  山东科技大厦905房间(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附件:

  1、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支持重点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4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支持重点.docx
附件2: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4: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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