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筹展参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4    浏览次数:2

各市农业局(农委):

  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定于11月6日-9日在上海举办。为做好我省筹展参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本届绿博会定于11月6日-9日在上海农业展览馆(上海市虹桥路2268号)举办。11月4日-5日为集中布展时间,11月6日-7日为采购商专场,11月8日-9日为展出时间。

  二、展位和展品

  本届绿博会共设标准展位300个,分配我省18个(不含青岛)。参展企业产品要求为“三品一标”有效用标产品,包括有效用标绿色食品企业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中绿华夏有机中心认证的有机食品企业产品和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单位的产品。

  三、有关安排

  展会期间,绿博会组委会统筹安排领导和嘉宾巡馆、采购商专场、商务推介、总结表彰等活动。表彰项目包括:对各省参展组织、宣传展示、贸易成果设置“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对组织商务推介活动的参展企业和与参展企业签订大额订单的采购企业设置“优秀商务奖”;对销售情况良好、商务对接和贸易洽谈成果突出的参展企业设置“绿博会金奖”。本着节约办会原则,本届绿博会不再安排开幕式和集中签约等活动。

  四、参展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届绿博会在上海举办,是在窗口城市展示我省绿色食品发展成果的一次良好机遇,也是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就和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成效的一次集中宣传。做好本届绿博会筹展参展工作,对充分展示我省农业精品品牌,提升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大意义。省里高度重视本届绿博会筹展参展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全面协调指挥,“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确保展会展出山东特色,办出山东水平。

  (二)参展工作部署。

  1.展位安排。经省厅研究,每个市分配一个展位。展区形象装饰由省厅统一安排,各展位内部装饰由参展单位提供素材,省厅统一制作,费用由省厅负责。展位费3800元/个,由参展单位负责,各市统一收取后,于9月20前汇至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户名:山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账号:15116201040005253;开户行:济南市历下农行历山路支行)。

  2.展品筛选。本届绿博会组委会将设质量监督组专门对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情况进行巡查,同时设工商驻会组受理现场投诉。为保障宣传展示和贸易成果,各市要本着“质量可靠、特色突出、用标规范”的原则,对参展产品精心筛选,确保参展产品不出现任何质量和违规用标问题。

  3.住宿安排。本届绿博会省厅不再统一安排住宿,请各市按照就近集中原则,自行联系住宿酒店。要求各市农业局(农委)负责同志、联络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于11月3日到省厅住宿酒店(另行通知)报到。

  请各市于9月10日前,将附件1-4表格上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联系人:纪祥龙,孟浩

  电话:0531-67866285,67866286

  邮箱:sdlssp@126.com

  附件:1.各市参展组织人员统计表

  2.各市参展企业名单

  3.展会会刊信息征集表

  4.参展企业展板素材

             鲁农绿字〔2014〕5号附件下载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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