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全面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情况,农业部办公厅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4]30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请于9月26日前报省厅质监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韩 璐
联系电话:0531-6786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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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