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质监局、机关事务局,节能办,有关机构和单位:
为深化太阳能光热应用,加快我省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根据《山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发〔2011〕47号)、《山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4〕36号),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太阳能光热产业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业。太阳能光热技术是目前太阳能应用领域比较成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技术。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产品,发展太阳能光热产业,对于优化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太阳能光热产业发展较快,太阳能光热产品生产规模和推广应用量均位居全国首位。2009—2013年,全省太阳能热水器年产能从1500万平方米增加到4600万平方米,企业销售收入从260亿元增加到620亿元,太阳能热水器产量从1300万平方米增加到2800万平方米,热水器产量占到了全国的 40 %以上。全省太阳能光热产品集热面积保有量从5300万平方米增加到1.2亿平方米,相当于替代1460万吨标准煤。太阳能光热产业形成了从石英砂、毛坯管、真空管、集热器到集热工程等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中高温工业热利用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涌现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产业集聚效应不断显现,行业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为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在太阳能光热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产业转型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低端热水器产品产能出现过剩,一些企业对市场预期过于乐观,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产能增长大大超过市场需求,太阳能真空管和热水器产能利用率均不足50%;产业集中度低,企业发展不平衡,全省300多家太阳能光热企业,销售收入达到 30 亿元以上的企业仅有 3 家,大部分企业销售收入都在5000万元以下;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产品同质化严重,平板集热型太阳能热水器不掌握核心技术,适销对路的高端产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产品较少,尤其是适合高层建筑需要、安全可靠好用的产品较少,难以满足新兴市场需求;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相关标准体系不完善,太阳能光热利用设计、施工、验收和售后服务标准规范等不配套,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企业诚信缺失,拼凑式家庭作坊的廉价产品扰乱市场。这些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太阳能光热产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切实采取应对举措,推动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势在必行。
加快我省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合理配置各种资源,是避免走传统产业粗放发展的老路,实现太阳能光热产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长效机制,为促进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增强我省太阳能光热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以深化应用促进转型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以提升太阳能光热企业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市场开拓能力为重点,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求,强化行业监管,加快太阳能光热产业由粗放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由单机推广为主向工程化应用为主转变,由传统模式营销向综合性系统服务转变,巩固我省太阳能光热产业的国内领先优势,将其培育成为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为节能减排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目标。
1、光热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太阳能光热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大幅提升,建成一批企业技术中心;中高温高效太阳能集热、光热发电、太阳能冷热联供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取得重点突破,光热技术产品的质量、性能显著改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光热技术产品,部分关键共性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光热产业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太阳能光热产业基本形成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延长产业链条为基础,以优质高效光热产品为支撑,以提供一揽子太阳能光热服务解决方案为亮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省太阳能光热产业总产值达到16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1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太阳能光热企业,形成20个以上全国知名的行业品牌。
3、能效水平达到《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要求2级及以上,质量达到山东省太阳能热水器联盟标准(L/3700TYN001-002)要求的高端、高质、高效太阳能光热产品逐步普及。到2020年,全省新建居住建筑“三高”太阳能光热产品普及应用率达到80%以上,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热产品应用建筑面积达到8000万平方米;工业领域推广应用中高温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机关、医院、学校和养老院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规模化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
三、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的重点任务
加快我省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技术创新、发展优质产品、培育市场需求、推进兼并重组、增强服务能力,努力提升太阳能光热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一)加快技术创新。
重点发展空气式相变蓄能太阳能热利用技术、中高温太阳能集热工业应用技术、高效中高温太阳能选择性吸收涂层镀膜技术、黑瓷复合陶瓷太阳能集热技术、太阳能运行管理系统优化控制技术、大规模太阳能热利用系统防腐蚀防冻换热技术、移动互联式维护技术、高层建筑太阳能集中集热分户计量技术,积极推进新型原材料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加快推广先进生产设备及制造工艺。
改变目前太阳能单一提供热水的应用模式,积极研发复合热源、多能互补的大规模集中式太阳能热水、采暖、制冷联供技术,实现太阳能集热由单功能应用向多功能应用转变,逐步满足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分布式能源中心需求。
(二)发展优质产品。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我省太阳能行业联盟标准,加快研发推广整机产品及主要零部件质量保证年限在5年以上的优质太阳能光热产品。通过强化检验评估监控,优化太阳能光热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实现从原材料及零部件采选、单台整机制造安装到大型集热系统设计、施工的信息化、专业化、标准化,满足各领域对太阳能光热的多层次需求。推动企业加快淘汰工艺水平低、技术含量低、智能化水平低、产品质量保证年限达不到5年的太阳能光热产品。
(三)培育市场需求。
积极扩大应用领域,顺应太阳能光热应用规模大、温度高、热源多、功能全、领域广的发展趋势,推动太阳能光热利用由生活热水向制冷供热扩展、由单机销售向工程服务扩展、由民用建筑向工业、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扩展、由低温应用向中高温应用扩展,因地制宜地培育市场新需求。鼓励造纸、食品、医药、化工、家具等工业行业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进行加热、干燥;鼓励农林渔、畜牧等领域积极利用太阳能光热进行种植、养殖;鼓励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其他能源相结合进行制冷、采暖和供应热水。
结合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建筑物高度100米及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开展试点示范,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建设一批不同领域、不同规模、不同用途的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加快生产制造、施工安装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建设推广一批同步配套运行维护数据管理中心的大型太阳能集热系统示范工程。
(四)推进兼并重组。
依托太阳能光热特色产业聚集区,积极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推进太阳能热水器整机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协同创新,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一批大型骨干企业,打造山东省太阳能产品、工程安装、管理服务的全产业链品牌,以适应市场需求、合理配置资源,扭转目前太阳能企业重复建设、低端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严重、产业集中度低的局面。
(五)增强服务能力。
引导产业由目前以单纯的产品制造、销售安装为主向提供用能诊断、工程设计、运营管理等一体化解决方案为主转型。鼓励发展一批基于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节能服务公司,借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之力带动太阳能光热产品生产和推广,打造产品制造、工程设计、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一站式”太阳能光热服务平台。
推动行业售后服务变革,鼓励开展设备监理、运行、维护和修理等全生命周期专业化服务。采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涵盖售前、售中和售后过程的新型服务体系,实现由目前的被动式售后服务向主动式增值服务转型。制定安装售后服务的标准,推动常用零部件的标准化,有效规范售后服务,积极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
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加强太阳能集热系统检测能力建设,发展面向产品制造、系统运行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计量、测试、检验和分析等技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问题,明确转型发展重点,强化相关政策措施。要将深化太阳能光热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作为节能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统筹规划,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逐步简化涉及太阳能企业的各类手续,取消各类不合理收费,为太阳能光热产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平台作用,及时分析产业转型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定期调度通报太阳能光热产业运行情况,建立风险评价、预警制度。
(二)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发挥各类节能资金引导作用,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太阳能光热深度应用技术研发,加大太阳能集热系统推广应用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推动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工业领域扩大应用,组织创建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市、区)。创新节能服务发展模式,鼓励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产品,推动企业充分享受合同能源管理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大型基础设施太阳能光热应用项目和高新技术太阳能应用示范项目,鼓励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进行融资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担保机构、基金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打造融资平台,加大对太阳能光热产业的投入,形成多元化投融资长效机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加强质量监管。强化太阳能光热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光热行业标准化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太阳能光热产业国家相关标准,依托我省太阳能光热产业优势,制定一批关键指标优于国家标准的联盟标准,逐步建立内容全面、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和门槛加严的太阳能光热行业联盟标准体系,确保太阳能光热产品从零部件到集热系统都有标准可依。鼓励和引导我省太阳能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逐步推动我省太阳能光热行业联盟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加大对现有标准的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服务。质监部门要加大投入,强化太阳能光热产品检测平台建设,增强太阳能产品检验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设立太阳能光热产品检测机构。推进不同机构间太阳能光热产品检测报告互认工作。支持开展太阳能光热产品出口检测认证、节能认证和安全认证工作。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加大对假冒伪劣太阳能热水器生产、销售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太阳能集热工程和关键零部件的监督抽查,把太阳能热水器及关键零部件、太阳能集热系统安装情况列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加大监督力度。
(四)加强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实行产学研联合,建立行业专家库、资源数据库,为产业创新提供智力支持。打造一批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等,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现代化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太阳能光热新技术、新产品,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扭转光热产品低端同质化局面。加大对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强化品牌培育,打造国际知名太阳能品牌。加强太阳能光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工业、农业、畜牧业和服务业领域,支持建设一批大型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示范项目。
(五)加强市场开拓。利用省级招商展览和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支持太阳能企业参加太阳能行业论坛、展览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依托“好品山东”平台,强化产品宣传推介,增强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支持太阳能光热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针对我省太阳能光热产业实际,引进国外关键技术、设备和先进管理、营销理念。指导企业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引导政策性外资投向太阳能光热产业。优化外商投资软环境,丰富资金引进方式,利用国际资金带动我省光热产业转型发展。支持太阳能光热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到境外推广产品、承揽工程和相关服务项目,打造我省太阳能光热产业国际名片。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