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中国三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建议书编制国内专家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0-04-19    浏览次数:2
 

项目名称:中国三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执行机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青海省财政厅

公告发布日期:nth="4" Day="2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0年4月20日

一、项目背景

    为保护中国三江源区综合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有效改善三江源区的生态。青海省财政厅通过财政部向全球环境基金(GEF)申请了“三江源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该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加强能力建设和伙伴关系来提高青海省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效性,以保护三江源区生物多样性。通过调研评估提出当前的问题,以探索青海省保护区有效管理的长效解决办法;针对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目标和需求,重点实施一系列关键活动,将其需求纳入青海省发展政策和规划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示范点及保护区机构与人员开展能力建设,确保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管机制的有效性,并使项目区群众受益,实现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通过现状分析和与利益相关者广泛磋商拟定全面的项目活动。包括:针对保护区管理目标,评估跨部门和跨区域利益相关者能力(机构和人员);评估保护区管理有效性和能力建设发展策略;确定社区参与的优先区域,示范有效的保护区共同管理;促进项目体制设置和监测评估体系。其产出是形成项目文本,提交财政部、GEF批准。

    青海省财政厅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国内专家三名协助国际专家开展项目设计活动。

二、招聘的职位及职责

    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需要招聘社会经济和管理政策、生物多样性和信息管理、法律和体制等领域的国内专家各1名。

    专家的职责是与国际专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林业局及省内专家一道工作,保持联系与沟通,协助国际专家(专家组组长)在2011年2月前,编制完成“中国三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建议书”。具体职责与应聘要求是:

(一)社会经济和管理政策专家

1、主要职责

(1)对社会经济基线数据进行调查分析(包括社会经济学研究将涉及利益相关人的分析、主要资源利用方式和趋势、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对保护区的影响,当地居民对保护区的看法和理解以及对传统资源管理做法的描述);

(2)对社区在保护区内自然资源的合法使用权和受社会经济压力影响的区域进行评估,同时对社区就建立共同管理模式的兴趣和需求进行评估;

(3)对保护区管理机构进行评估,包括省内以往社区共同管理的做法,以提供基线数据,识别出可以强化保护区管理效果的可能性;

(4)对三江源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利益相关人进行分析(包括政府、非政府部门、当地社区和私营部门),提出强化保护区管理投入体系,确保保护区可持续资金的渠道;

(5)按职责分工完成其专业领域专题报告。

2、应聘要求

(1)具有社会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2)有从事社会经济工作及研究10年以上经验;

(3)有从事国际项目管理或研究经历,有较强的社会经济评估分析能力,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过相关论文;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有较强的调查设计指导能力;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写作能力,能直接编写英文报告;

(6)有时间投入项目调研、讨论、协调和编写报告的工作。

(二)生物多样性和信息管理专家

1、主要职责

(1)对由于开展跨部门的活动而对保护区带来的主要危害进行基线调查;

(2)对关键区域生态现状和潜在因素尤其是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进行评估,以识别出需要建立共同管理模式的关键区域;

(3)提出建立有效的保护区管理系统,包括建立保护区的气候状况分析系统;

(4)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其专业领域专题报告。

2、应聘要求

(1)具有自然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2)有自然资源工作尤其是生物多样性规划至少10年以上实践经验;

(3)有从事国际项目管理或研究经历,熟悉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并在核心刊物发表过相关论文;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写作能力,能直接编写英文报告;

(6)有时间投入项目调研、讨论、协调和编写相关报告的工作。

(三)政策法律和体制专家

1、主要职责

(1)对当前管理发展活动和环境层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制度、法律和规划机制进行分析(包括对省级政府在其有效的规划、监测和执行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等现行做法和不足进行的评估;

(2)研究省内发展规划、生物多样性影响领域的规划,分析保护区管理目标规划的结合度以及能力建设的需求;

(3)对保护区人员在管理规划、项目规划的有效执行、政策制定、汇报、调查/监督工作,以及省级、州级和县级的参与式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需求进行评估;

(4)对当地政府较之于国家和省级政府在保护区管理、当地发展规划/法律执行力方面的角色和责任进行评估,识别出可以强化保护区管理效果的可能性;

(5)按职责分工完成其领域专题报告。

2、应聘要求

(1)具有政法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2)对自然保护区政策法律和管理体制熟悉,具有10年以上相关政策法律调研、制订等工作经验;

(3)有从事国际项目管理或研究经历,对生态保护与建设尤其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过相关论文;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有较强的调查设计指导能力;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书写能力,能直接编写英文报告;

(6)有足够的时间投入项目调研、讨论、协调和编写相关报告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

1、社会经济和管理政策专家,计划工作时间12周,其中在青海实地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周。

2、生物多样性和信息管理专家,计划工作时间10周,其中在青海实地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周。

3、法律和体制专家,计划工作时间18周,其中在青海实地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0周。

工作起始时间: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

四、聘用费用

    按相关规定进行协商,受聘后在合同中确定。 

    自本公告发布的10天之内,应聘者将个人简历(中英文)发送给青海省财政厅招聘工作联系人。初选合格者青海省财政厅将向其发送咨询服务采购个人征询意见函,符合条件者将正式聘为“中国三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国内专家,并签署聘用合同。      

    对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青海省财政厅国际金融处联系。

联系人:刘锋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

邮编:810001

电话:0971-6118200

传真:0971-6133974

电子邮箱:qhcztlf@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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