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业:
为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有效破解企业融资瓶颈,助力企业发展,根据《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将对2015年成功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评估费补贴,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月22日前,过期不受理。
二、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专利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湖南省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2.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并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人,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
三、申报材料
(一)填报《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申报书》(见附件)。
(二)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2.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专利权质押融资合同和贷款合同;
4.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报告。
四、申报审批程序
请各市州通知相关企业及时申报,并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省知识产权局审批,审批合格的企业,按《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补贴。
申报材料报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运用处。
附件: 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申报书.doc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月8日
联 系 人:杨海遐 金文锋
联系电话:0731-89977697 8888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