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嘉兴市慈善总会等8家社会团体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1    浏览次数:5

浙财税政〔2012〕12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宁波不发),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字〔2009〕7号)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嘉兴市慈善总会等8家社会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1.

  嘉兴市慈善总会

  2.

  嘉兴市南湖区慈善总会

  3.

  嘉兴市秀洲区慈善总会

  4.

  海宁市慈善总会

  5.

  桐乡市慈善总会

  6.

  嘉善县慈善总会

  7.

  绍兴市慈善总会

  8.

  绍兴市越城区慈善总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税局

浙江省地税局

浙江省民政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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