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实施办法》解读之四

发布日期:2008-08-15    浏览次数:4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有效预防腐败不可或缺的关键手段,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办法》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入手,对监督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强化监督制约,要牢牢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个重点。

  在监督的内容上突出三个重点:第一,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监督工作的首位,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五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第二,强调要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维护党内团结,防止权力失控和决策失误。第三,继续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坚决纠正和防止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以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监督的方式上抓住五个方面:一是通过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二是通过探索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等,加强同级纪委、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三是通过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常委会内部监督措施,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四是通过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继续加强对市县、省直部门和省属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巡视,切实加强和改进巡视监督。五是通过完善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进一步健全“驻巡结合”模式,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二、强化监督制约,要紧紧抓住权力运行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必须围绕落实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通过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要通过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司法机关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强化公、检、法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机制,强化人大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机制,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审批和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事前控制手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接办分离、程序公开的行政审批制度,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四)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要通过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通过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必须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环节的监管,强化专项检查,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强化监督制约,必须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使各种监督形式紧密结合、有效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对权力的运行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实施办法》从七个方面强调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一是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二是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三是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四是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五是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六是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七是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

  《实施办法》强调,强化监督制约,关键是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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