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工产业[2008]第22号
根据《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和《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企业申报,各省(区)电石行业主管部门、质检、环保、安全监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现场抽检等程序,认定长治市容海裕丰化工有限公司等68户企业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附件1)。根据企业资产重组变更情况,同意原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公司等2户公告企业名称变更(附件2)。
附件:1.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
2.变更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
二ОО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