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3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工信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以“双蓄”工程技术、变频调速节电技术、热泵(重点土壤源、污水源)技术、电除尘节电技术、谐波治理技术、电梯电能回馈技术及推广应用绿色照明产品为重点。项目补贴资金纳入2015年省财政预算内管理。

  二、对项目申报工作,各市(县)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在项目筛选上要注重突出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要具有较强的推广示范作用。申报项目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国家、省明令限制或淘汰的落后装备、产能的企业一律不准申报。

  三、凡申报的项目,必须确保在今年7月中旬以前完成建设并具备检测条件,7月中旬至9月中旬委托检测单位集中进行现场检测。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一律不准申报,各市(县)要严格把关。

  请各市(县)发改(工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所申报项目初审后,联合向省发改委、财政厅行文,将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包括申报文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连同电子版(从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网站下载)于5月30日前分别报省发改委电力办公室、省财政厅经建处。央企、省属单位从所在地发改、财政部门申报。

  附件:201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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