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乡客运统筹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4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 80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