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08    浏览次数:2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民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normal align=right> 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卫生厅      省民政厅

normal align=center> 

normal align=right>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