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4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部署, 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推进“闪电”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提升互联网治理水平,健全配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整合区域专利执法维权资源,推动我省电子商务产业良性、有序、集聚发展,有效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违法行为,现就深化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机制

构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快速反应、快速打击、快速协作机制,有效遏制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营造权利人、投资者和广大消费者放心的电子商务环境。指导全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立专利保护内部监管机制,重点支持快乐购、本地易购、快乐淘宝等我省初具规模且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向其提供专利保护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电子商务平台应对网店经营者涉嫌侵权、假冒专利行为的能力。对明显的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行为,根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网店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进行约定,由电子商务平台对涉嫌侵权商品相关网页快速采取删除或屏蔽措施。

二、加大电子商务领域线上线下案件的执法衔接

(一)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案件调处工作。

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举报投诉和调处请求,符合条件的,尽快立案,并将网上监管与网下监管相结合,强化对侵权线索的反向追踪,深挖生产、销售源头。对于侵权事实成立且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通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时采取删除或屏蔽链接及关闭网店的措施。投诉人将网上和网下侵权行为一并向地方知识产权局提出调处请求的,依照法定程序,快速立案,及时处理。

(二)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于网店销售的商品明显为假冒专利行为的,确认违法事实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尽快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处罚决定书,及时通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删除或屏蔽假冒专利商品链接。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假冒专利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协作

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充分调动公安、宣传、媒体、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技术力量与专业优势,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维权简便、快捷的优势,善于创新,提高成效。加强执法协作,对于涉及跨区域的群体性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及时转送相关省市知识产权局协作处理,必要时,将案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督办。对于其他地区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立案、快速结案,加强协同、相互支持。

四、充分发挥维权援助中心“12330”举报投诉职能

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热线功能,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侵权及假冒行为的举报投诉,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转交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责任。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主动联系当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迅速部署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监管工作机制。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应指派专人负责相应联系与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案件信息录入湖南省专利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积极、快速、规范办案。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各项措施,通报典型案例,宣传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取得成效,提升公众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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