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乡镇企业“创业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2-18    浏览次数:2

  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乡镇企业“创业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农村二三产业快速高效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快速高效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要求,在全省开展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创业杯”竞赛活动。一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民就业增收为主线,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工作,省乡镇企业“创业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在2012年度全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创业杯”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创业杯”奖的长春市人民政府等13个市、县(市、区)政府和通化市农业委员会等18个获“创业杯”组织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高效发展再创佳绩。

  省乡镇企业“创业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全省农村二三产业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乡镇企业“创业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吉林省乡镇企业“创业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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